受理范围
1.社会生活中存在的、群众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不文明行为、不道德现象;
2.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良现象;
3.文明旅游、文明交通、文明餐桌、文明礼仪、公益广告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良现象;
4.移风易俗方面存在的问题,特别是婚丧嫁娶中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、相互攀比、封建迷信等不文明现象;
5.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领域、校园育人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;
6.网络文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;
7.创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做法。
* 超出上述范围的举报问题线索,原则上不受理。